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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颱風來襲,勞工局提醒各事業單位與營造工地強化防災工作,並做好起重機自主檢查及應變措施,如未依規辦理,將依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最高處30萬元罰鍰。

勞工局表示,各事業單位及營造工地於颱風來臨前應採取措施,包括營造工地外牆施工架應增設繫牆桿或斜撐、拆除帆布,減少受風面積以增加穩定性,並於強風、大雨前停止作業;工地固定式起重機(塔吊)主柱應以牽索繫牢,並停妥吊鉤、伸臂及將旋轉煞車放開(先確認空迴時不會有撞擊、感電等危害);地下室或土方開挖應補強擋土支撐,並增置砂包防止雨水灌入;營造工地或廠房內有飛落之虞的物體應固定或變更堆放處所。

此外,颱風前後在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虞地區作業者,應建立作業聯絡系統、選任專責警戒人員,並準備救生衣、救生圈、動力救生船等設施;房屋、橋樑等修繕或起重機拆除作業,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並配合現場作業情況,設置安全母索、踏板、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,起重機電動機具並應確認無漏電之虞,搶修時則應注意感電預防及安全。

勞工局長黃荷婷呼籲事業單位在颱風來襲前完成自主檢查,勞工局也將加強稽查各高風險工地是否確實執行,起重機如未依規辦理,依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。

來源: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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